学院组织评选的社会资助类奖助学金
一、奖助学金评选工作
1.发布评选通知
奖助学金负责学院或单位依据捐赠协议要求,发布该奖助学金评选通知,公布评选办法。
2.评选、公示
根据评选办法,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,学院组织评选、公示,确定拟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。
3.发布评选结果
学院发布评选结果或表彰文件。
二、奖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
1.填报发放材料
(1)根据评选结果或表彰文件,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人员组织填写社会资助类-奖学金资金发放表或社会资助类-助学金资金发放表(简称发放表,要求信息填写真实、准确);
(2)打印发放表,在“领取人签名”处由获奖助学金学生本人签名。学院主管领导、学院经办人审核并在发放表上签名,盖单位公章。
2.填报报销审批单
填写基金会票据报销审批单(见常用下载),奖助学金主管领导在下面空白处签字,经办人在对应表格签字。
三、奖助学金报账工作
1.整理报账材料
将以上已完成的文件、表格整理,提交材料如下:
(1)奖助学金评选通知、评选办法、评选公示、评选结果表彰文件或颁发决定(盖公章,一式两份);
(2)学生申请表、捐赠方要求的个人学习情况汇报(盖公章及签字,一式两份);
(3)奖、助学金发放表(盖公章及签字,一式两份。提交Excel电子档,便于银行发放);
(4)基金会票据报销审批单(签字,一份);
2.交基金会秘书处审核
经办人将上述材料交行政楼115办公室基金会秘书处审核。基金会秘书处初审后,交理事长签字审批。联系人:朱老师,0391-3987083。
3.交基金会财务部发放
基金会审批完成,将相关材料送力行楼财务处116室办理资金发放手续。联系人:邢老师,0391-398715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