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秘书处工作职责
1. 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,负责办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。
2. 承担基金会日常工作,包括文件收发、印章管理、会务组织、情况综合、信息传递、协调联系、档案管理等事务工作。
3. 承担基金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。
4. 负责基金会文件、报告、总结、计划等的起草、打印、复印等工作。
5. 负责建立、健全各项内部工作制度。
6. 负责沟通协调基金会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,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和国家配比资金申请工作。
7. 做好基金会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及基金会与其他机构的交流工作。
8. 负责本会网站的建设、监督、日常管理工作,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。
9. 按照省民政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年检、年审,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指导。
9. 遵照民政部颁布的《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》,及时准确地公布本基金会各种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财务部工作职责
1、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,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,管理和运作资金,保证资金安全,使资金保值增值。
2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管理捐赠资金的收支情况,保证捐赠资金核算的准确无误。
3、根据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会计科目,定期编制会计报表,配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审计报告。
4、对于入账的捐赠资金进行单独设立项目,按照项目明细进行核算与管理,及时向基金会领导、捐赠人和使用人报告项目进度情况。
5、基金会财务部接受各级财政、审计、税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